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3年3月25日臺教體署全(一)字第1030009236E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人員專長:需國內外大專院校體育相關科系畢業之學歷(必備條件),並以取得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審定合格或初、中級國民體能指導員、國民體能檢測員資格者或具各級教練證、運動傷害防護員證其中之證照者優先錄取及熟悉office等作業軟體。
三、約聘時間:103年5月1 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。
四、凡有意願者請於103年4冃21日中午1200前將履歷表送本會辦理(
[email protected]),凡合者通知面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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